
二手房存在许多陷阱,现在二手房成交量下降,难免会有人落入对方提前设置好的陷阱。下面小编有针对性地向大家分享一些陷阱破解方法,希望您不要碰到这些问题,但是还是应该知道。
1、卖房者不是房主。
对策:购房人可以到房管局产权登记部门查询,如果卖方不是该二手房的产权人,购房人应立即终止交易。因为其中可能存在欺诈,即使不是欺诈,购房人能否取得产权也存在风险。
2、卖方是二手房的共有人之一,且未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对策:要求该卖方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证明。如果卖方已婚,买卖行为还需取得其配偶的确认;购买二手公有住房,应取得共同居住人同意。
3、卖方只是使用权人。
对策:只要卖方未取得完全产权,交易都不可信。
4、房产上存有法律不允许自由转让或者禁止转让的障碍。
对策:如该二手房已被查封或者抵押,则可在解封或消除抵押负担后,方可与之交易。
5、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又将该房转卖他人,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致使先前的买卖合同无法履行。
对策:预告登记是避免这一陷阱的有效手段。但买方要注意,必须在预告登记后三个月内去办理申请产权变更登记,超过三个月未申请的,预告登记失效。
6、交易的二手房用途非居住用房,而是居住外用途房,如商业用途房甚至是工业厂房等。
对策:购房人一定要看清房屋性质。
7、卖方未将房屋出售的情况告知承租人,或者说已告知,但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对策:购房人如发现该二手房已出租,应要求卖方出具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8、原房主欠缴气、水、电、闭路电视等费用,会导致买方无法正常使用这些附属设施。
对策:买方首先要了解清楚相关情况,同时把法律责任明确写进合同当中,来约束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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