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装修房是指房屋交付时已完成所有装修的房屋,售价从数百万元到近百万元不等,是消费者的大宗开支。然而,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消费者受到的损失也非常大。虽然全装修房能够省去装修的麻烦,有助于推广建筑环保节能,但为什么不能顺利实现带着行李入住呢?本文将针对一些基础问题进行解答。
全装修房的装修质量问题已经成为消费者投诉中的突出问题。在市消保委的调查中,工程质量和装饰材料品质是消费者对全装修房最不满意的两个项目。不仅需要关注装修效果好坏,也需要关注装修材料的质量高低。研究发现,某些开发商并未提供全装修房所用材料的清单,或者清单不够详细,只写下品牌,未标明材质型号规格等信息。这就使得一些电器和装饰材料虽然采用知名品牌,但选用的型号却是该品牌中的中低档产品。由于大多数消费者缺乏装修方面的专业知识,无法判断装修质量和材料品质,这也给开发商提供了弄虚作假的机会。
与普通住房相比,全装修房最主要的卖点就是让消费者免去装修之苦,实现轻松入住,且批量装修为实现节能环保打下了基础。但现在的情况看来,全装修房的装修质量仍然存在问题,容易引起消费者不满,并可能因再次进行装修而加重环保问题。因此,制定全装修房的装修质量规定迫在眉睫。目前,对于全装修房的质量问题和验收标准,唯一的参考性规范意见是建设部出台的《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但这个《导则》缺乏强制性。因此,需要出台具体细节可操作、可参考的文本,堵上全装修房的装修质量漏洞。
环境问题看似不属于全装修房的范畴,却反映了全装修房在合同约定上的种种陷阱。市消保委表示,除了有消费者反映部分开发商不根据合同约定擅自更改小区环境布局和装修材料外,还有部分开发商故意将自己的违约责任降低。全装修房合同的附件中,有的约定违约赔偿金是装潢设备差价的一半。这就意味着,即使开发商违约使用劣质或不合格品牌的材料,也只需赔偿原约定材料与现使用材料差价的一半。这种约定实际上是一种有准备的违约,明显降低了开发商的违约成本,非常不公平。但由于开发商的强势地位,在签订合同时使用的常常是事先印刷好的格式文本,导致消费者的意见很难得到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