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市重启了限购政策,这对于购房者来说带来了很多疑惑,比如他们是否有购房资格、能购买多少套房子等等。以下知识可以为您解惑。
◎本市户籍
1、在合肥本市户籍居民中,居住在集体户的居民是否有购房资格呢?房产局表示,若是在10月2日之前登记在集体户的居民,那么他们与市区户籍家庭拥有相同的购房资格;
2、市区户籍家庭出售房屋后,他们迁移到集体户,并且仍拥有市区户籍,那么他们仍具有市区户籍家庭购房资格;
3、因转业、退伍、复员等原因而将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军队转业、退伍军人,与市区户籍家庭拥有相同购房资格;
4、10月2日后,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居民家庭,而且等待满一年后,可以和市区户籍家庭一样拥有购房资格。
◎外地户籍
1、对于非本地居民在合肥购房,新的政策要求他们具有个人所得税、社保连续缴纳记录,但是一直以来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是否可以补缴来满足购房条件。房产局昨天明确表示,在购房资格的核查中,不会认可追溯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
2、提供近两年的省直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以及工作地点在本市区的单位证明的居民可以按照规定购买住房。
◎夫妻双方购房
夫妻双方购房,若是拥有本市区户籍的一方购房,那么房子必须由拥有市区户籍的一方或夫妻共同所有;若是夫妻一方符合购房条件,但是不是合肥市区户籍家庭,房产也必须由符合条件的一方或夫妻共同所有。
◎军人及引进人才购房
驻肥部队现役军人家庭和市区户籍家庭享有相同的购房资格。新引进各类人才经过区级以上政府认可后,可以购买一套自住房。根据相关规定,合肥市允许在市区工作的境外人员购买一套自住房。
◎赠予与拍卖房产的限购
直系亲属或拥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赠予行为不受限购政策限制。而其他赠予行为则需要经过受赠人的限购资格审查。经过司法或政府招投标的公开拍卖房产也不受限购政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