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筹备业主大会的步骤如下:
1. 发起筹备:需征集支持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的业主签名,人数和专有面积须超过5%。
2. 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协助:根据《物权法》和《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筹备协助。
3. 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包括4-10名业主代表和一名开发商代表。根据北京市行政文件,筹备组长由办事处指定。
【需注意:业主代表至少应有8名以上,排名前列可确保不被分化瓦解。筹备组长应由公益律师担任,而非居委会工作人员或其他小区业委会主任。】
4. 筹备工作:包括起草《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准备业主大会会议方案等。
【需注意:政府指导意见和指导文件不具备强制力,应尽量不照搬政府示范文本。《规约》和《规则》应保证将来能顺利开展工作。宣传面应尽可能扩大,确保业主了解进展情况。会议过程应录像,每次会议要有签到和决议签字,关键问题应有书面文件备存,要求对方签字盖章,每一个筹备步骤都需筹备组长签字,签字文件至少2份以上,其中一份要保存在最为可信的业主代表手里。】
5. 组织投票:应尽可能多地收集表决票,至少在65%以上,才能确保筹备成功。
6. 公示及备案:按照行政规范,只要文件齐全,即可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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