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在购买房屋时都会面临同样的疑问:虽然每个月在工作单位都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但是不知道该如何利用这笔钱来购房,也不知道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以及提取的额度是多少。
最近,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在8月16日的讲话中指出,应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以配合有关部门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加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
以下是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1. 职工购买商品住房(不含商住楼及用作营业目的的住房),且不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可选择在办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提供国家建设(房产)行政部门认可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和有效付款凭证,可提取购房合同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或在办理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可提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2. 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评估表》和缴款凭证或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书。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和契税完税凭证。可以提取有效批准文件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职工也可在办好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
3. 对于在异地购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住房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持新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
4. 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公积金数额较多,可以同时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部分资金用于支付购房款。但提取后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须保留6个月以上的缴存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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