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陷阱一:
出租主体
在商业地产租赁合同签订前,需要核实房屋产权证书的原件,以确定出租方和产权证书登记的所有权人是否一致。如果出租方不是房屋所有权人,而是代理或委托出租,则需要提供委托书等法律文件。如果房屋是共有的,则需要得到全体所有权人的同意或授权。如果承租方忽视对出租方主体资格的审查,则可能会掉进房东合同效力的陷阱。
陷阱二:
土地性质
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用途划分为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等不同类型。房屋实际用途应当与土地用途一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例如在居住或工业用地上开设商业项目,则存在法律风险。如果承租人在工业用地上建造酒店,但由于土地性质问题无法通过审批程序,则可能无法领取合法的经营执照。这种情况会导致房屋租赁纠纷和经济损失。
陷阱三:
转租问题
转租是商业地产租赁中经常遇到的,且关系双方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房屋的转租通常分为两种方式。首先是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如果承租人未经房东同意擅自转租,则构成违约行为,房东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其次是房屋承租权转让,指承租人将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这种转租方式也是盘店的一种方式,但是在合同中应分别约定清楚,并且要由新的接盘方与房东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书面协议。只有这样,三方的利益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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