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出售和户口问题不应该有任何关联,不能因为户口问题而影响房屋的交易。产权人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因此不应该因为户口的问题而限制产权人对房屋的处置权。
例如,一对八旬老人想要把自住的房子卖掉,移民到美国和儿子团聚,可因为房子里有他们俩的户口,无法出售。根据现行的户籍政策,他们的户口可以迁移到亲戚家中,但因为某些原因无法实现。他们不知道公共户是否可以落户。为什么户口问题要影响产权的处置呢?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规定,派出所可以按实际需要设立公共户,只要有少于一套房屋出售,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直系亲属无法落户的,都可以申请公共户。但在现实操作中,目前公共户多数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般不接受新的户口迁入,包括房屋出售。
然而,房屋出售和户口问题不应该有任何关联,至少不应该因为户口问题而影响产权人对房屋的处置权。产权人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不应该因为无法落户而受到限制。但在全国户口不能打破区域壁垒的前提下,涉及到的户口问题,解决起来更加困难。
我们需要更多的制度保障来解决户口问题,让房屋产权人真正行使房屋的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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