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购房签合同时,常常会混淆各种金涉及的区别和重要性。买房时需要注意的四种金包括:定金、订金、认筹金和诚意金,其中最难区分的是定金和订金。
定金也称为保证金,是在合同签订或履行之前支付的担保金额。作为合同的担保方式,定金不可退回且支付额度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度的20%。开发商若要求更多的定金,购房者有权回绝。定金具有法律效应,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是购房者支付的预付款,表示买房的意向。在初步达成协议后,买卖双方签订临时认购协议,支付订金即可取得在一定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相对于定金来说,订金可以退回,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不具备担保的作用。
认筹金是购房者为了表现买房的诚意而支付的款项。支付认筹金后,购房者将获得房屋购买的优先权,并享受一定程度的价格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后,认筹的购房者就可以排队选择房屋。认筹金不具备法律效应,如果最终没有购买房屋,则可以退还。
诚意金是在二手房交易中,中介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出现的。购房者支付小额金钱,是卖方与买方之间的协议行为,不是强制规定。诚意金可以在后期抵押房款使用,如果交易失败,则可以要求退还。
了解这些金涉及的重要性,可避免购房过程中的纠纷。对于四种金中的三种,即订金、认筹金和诚意金,都是可以退回的。只有定金不可退回,需要特别注意。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