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了房子之后,考虑户口问题就成了外地购房者的一大问题。那么,买房后迁户口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手续。
首先,需要在现居住地的居委会出具一份迁移证明,然后拿着证明到新房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会出具一份迁入同意证明,该证明证明你的户口有地接收。
其次,拿着迁入同意证明、户口本、新房的产权证书等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如果出具的资料都没有问题,他们就会出具一份迁出同意证明。需要注意的是,迁出证明是有时间限制的,从这刻起你的户口已经迁出,如果不在有效期内落户的话就会成为黑户。
办理买房落户所需的条件和材料如下:
1. 必须已经住进了商品房;
2. 填写《投资、购房落户、申请表》;
3. 户籍证明(应该到原籍派出所出具证明);
4. 出具居民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迁入人员都需要复印件);
5. 出具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 银行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必须复印并盖该部门的印章;
7.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需有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所商品房管理专用章,没有专用章的请到房地产交易所补盖);
8. 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9. 未成年的法定结婚年龄前子女需出具未婚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
10.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1.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2. 契税完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3. 如果贷款需到物业复印首付款发票;
14. 如果贷款需到银行出具目前已还款额证明;
15. 如果贷款已经还清,需出具银行证明;
16. 如果贷款,需打印贷款还款明细;
17. 出具二胎生育指标证明的两个孩子(到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
18. 出生证及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19. 迁入人员(除小孩外)的工资收入证明。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购房所在地受理单位申请,填写《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表》;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当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如果申请获得批准,购房者可到市公安局户政科窗口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两证到入户地受理单位办理买房入户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审批结果会在受理单位接到审批决定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