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品房预售办法和条件以及相关文件一览。了解南京商品房预售办法对购房者来说至关重要,可以避免潜在的纠纷。
收房日期和形式:
1.本合同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售(不包括两县),经济适用房预售不适用本合同。
2.除了甲、乙双方签署和登记机关登记栏,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当通过南京市网上房地产系统打印填写。
3.在本合同中,用√表示选择,用x表示不选择。如果本合同中有空白的部分,应该注明以下少有。
4.本合同特别制作了乙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文本,专门用于乙方办理各项登记手续;该专用文本在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由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存入房产档案馆。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自定每套合同的份数,但必须包括一份该专用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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