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积金贷款是广大工薪阶层购房的首选,但当夫妻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该选择谁来做主贷人?答案是否定的。
在住房贷款合同中,一般只将夫妻中的一方设为贷款人,另一方则是作为共同贷款人进行参与贷款,且共同贷款人必须为抵押房产的所有者之一,而且必须是贷款人的直系亲属,如夫妻、父母或子女。
如何确定主贷人?
1、选择首付更高更稳定的一方,有助于贷出较高额度的贷款。
2、选择年龄较小的一方,有助于贷款期限更长。
3、选择那个征信情况更好的一方,因为不良的征信情况可能会影响银行的批贷。但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即使主贷人征信良好,共同还款人征信有问题也有可能影响到批贷。
需要选择主贷人的原因是这将直接关系到以后的还款。因此,当夫妻共同贷款时,银行都要求购买一项住房抵押贷款综合保险。这项综合保险涵盖财产损失保险和还贷保证责任险。贷款合同上没有自己的名字,房子是否就与自己无关?是否参与还贷财产都不属于自己?答案是否定的。这属于婚姻中夫妻取得的共同财产,婚后他们的债务也是共同的。无论是否是主贷人,是否共同申请了住房贷款,他都有偿还住房贷款的义务。
如果夫妻离婚,房产判定由离婚后的一方所有,另一方才可以提出变更住房贷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的偿还贷款义务。如果单方面地认为自己没有参与贷款合同,就不必继续履行偿债的义务,这是对住房贷款极大的误解。
因此,夫妻在选择主贷方时应慎重进行选择,这样在住房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可以承担剩余贷款。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能够减轻日后生活负担,保证生活质量,但是在确定主贷方面确实需要注意以上内容,以减少人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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