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需要核查开发商的资质手续是否齐全,五证是否完备。
2. 在房产买卖交易完成后的一个月内,买卖双方需要携带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相关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买卖过户登记。为了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相关证件和资料。
3. 买卖双方收到交易所通知之后,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相关证件和资料,经过缴纳手续费、契税和印花税后,即可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将会发放房产卖契给买方,原则上,房屋产权证书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办理。如果其中一方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则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出具委托书。
4. 完成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需要在三个月内持房地产交易所发放的房产卖契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登记申请。申请所需的证件和资料包括: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等。
5. 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审查和验证后,买方可以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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