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购买房屋时,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通常会将一方设为贷款人,另一方则为共同贷款人。那么,夫妻双方谁应该成为主贷人呢?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和标准?
相信很多人都有这个疑问。首先要明确的是,主贷和参贷这种说法是不规范的,一般采用上述的说法。
对于共同贷款人来说,不仅必须是贷款人的直系亲属(如夫妻、子女、父母),而且必须是住房贷款抵押物的房产所有者之一。但对于夫妻而言,这个规定有例外,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成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
在确定谁成为主贷人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首先应该选择收入较高、较稳定的一方,以便贷到更高的额度;
同时要注意年龄的限制,一般选择较年轻的一方,这样贷款年限就更长。
此外,还需要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
对于某些地区来说,非本地居民如果无法提供当地纳税或社保固定年限的证明,会在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上有所不同,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这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
银行在进行征信时会重点查看主贷人的信用情况,如果主贷人的征信存在问题,银行可能不会放款。
最后,夫妻共同购买房屋时,需要提前商定各自的财产占有份额,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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