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者购房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但由于一些开发商使用的套路,一些购房者的权益受到损害,不得不寻求维权,导致购房者非常不愉快。江南区法院吴圩法庭最近宣判了一起开发商一房二卖,购房者交了钱却无法进行房屋预售登记的案件。最终判决是解除合同,开发商需返还已付购房款的三名购房者并支付一倍赔偿。
那么,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注意哪些开发商使用的套路呢?
1. 认购定金难以退还。消协认为,认购定金是一些开发商圈钱的圈套。当购房者选购商品房时,开发商通常会要求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等格式合同,并要求购房者必须在短时间内缴纳定金,并规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开发商往往不会提供相关资料。这使得购房者不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缴纳了具有惩罚性的定金,一旦有变,很难要回所缴定金。
2. 延期交房不承担责任。商品房销售合同通常包含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的表述,但对于不可抗力的定义并不明确,导致购房者往往忽略了这一点。一旦发生问题,开发商通常会把所有的原因都归结于不可抗力,以逃避责任。
3. 重复收费、多收费。开发商在与消费者签订的《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中,大多数包括了一项代扣代缴费用,但这些费用是由谁承担,承担多少并不确定,开发商的收费中存在猫腻。
4. 配套设施不到位。开发商在与消费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中通常都规定了房屋的配套设施,但这些设施的表述往往比较模糊,导致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到这些信息,从而陷入误区。
5. 物业管理滞后。物业管理是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一些开发商在房屋销售后对物业管理不重视,导致卫生、治安环境差。
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需要学会看清开发商使用的套路,以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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