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办理流程
一、南昌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 申请人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需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少于6个月,且对本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项目未进行提取。
3. 自筹资金需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
4. 具有稳定职业和可靠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 公积金贷款用于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必须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6. 符合其他规定的条件。
二、南昌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 领取申请表
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携带卖方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 提交贷款资料
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公积金缴存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存量房购房合同,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等。
3. 受理审批
市资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4. 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5. 签订合同
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到市资金中心,由市资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6. 办理抵押
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7. 发放贷款
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资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8. 按月还款
借款人按约定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直至还清贷款。
9. 结清贷款
借款人结清贷款时,需亲自前往贷款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10. 注销抵押
借款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携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以上是南昌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办理流程。如还有不了解的,欢迎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