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今,为了购买婚房,许多夫妻在签署合同之前会拿出结婚证,以算作夫妻共同购房或婚后共同财产。与个人购房相比,夫妻共同购房需要注意许多事项,如签约、房贷申请和交易过户等环节,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出席。在确定房贷主贷人时,必须考虑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选择收入稳定且收入水平较高的一方,同时需考虑贷款人年龄限制以避免影响贷款期限的申请。如果在还款期间夫妻离婚,房贷的分割该如何处理?
准备齐全证件
夫妻共同购房需要提供双方各种证件,如果是在非户籍所在地购房,则需要提供双方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同时,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还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确定主贷人身份
无论房产证上是否有夫妻双方的姓名,通常在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只会将一方作为贷款人,即主贷人。确定主贷人时,应选择收入较高且较为稳定的一方,另一方也要将贷款人年龄限制考虑在内,以避免影响贷款期限申请。
夫妻共同财产比例
夫妻共同购房时,应提前确定财产所占份额,以免日后产生争议。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另一方的姓名,也不会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权。
婚前共同购房
除了婚姻存续期间购房外,许多准夫妻在结婚前也会购房。但是,在这个阶段,由于没有领取结婚证,所购买的房屋不能算作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购房时,需要双方提前明确出资比例,并说明各自在房产上所占比例大小。还有一种情况也需要提前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应将另一方的姓名登记在房产证上,而在登记时,也需要确定不出资的一方所占份额。
离婚时的房贷处理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时,房产应属于购房者一方。婚后的还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的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