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过程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宣传语,如一房变三房、两房变四房,飘窗、露台、空调位的面积全部赠送等。在高房价的城市中,能用同样的价格买到更大的房子听起来确实很诱人。但是,我们需要对赠送面积的概念有一个清晰的了解,才能准确判断它是好是坏。
首先,我们要知道的是,赠送面积并不是开发商给予我们的优惠,而是国家已经规定好的。根据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入户花园和未封闭的阳台算半个面积,露台则完全赠送。地下室净高达到2.1米时算面积,低于2.1米则不算。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只有落地飘窗的净高高于2.1米时才算面积。阁楼净高达到2.1米的部分算面积。因此,开发商的赠送实际上是你本应该拥有的。
开发商可能会承诺顶层业主的顶层露台和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等。然而,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这些空间应该是该楼的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而非开发商所有。如果其他业主提出异议,受赠的业主是无法独享其利的。顶楼和底楼的房子是最难以出售的,但有这些条件的附加,购买者难免会犹豫。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赠送面积并不属于产权面积。开发商通常不会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赠送面积,购房者在交房后可能会发现赠送面积缩水,但由于没有合同约束,很难找到据理力争的依据。
因此,需要注意的是,赠送面积是否实用,以及能否封闭起来取决于城建等职能部门是否批准。一些赠送面积可能存在着光线、空间、装修等问题,也可能会成为违章建筑而被责令拆除。
总之,赠送面积既有好处又有坏处,需要我们全面了解并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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