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为经济困难的人提供了租房和买房的政策扶持。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那么,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有什么不同呢?
一、不同之处
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都是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然而,申请条件、租金标准等方面存在很多不同。公租房是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提供的过渡性解决方案,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以低于市场价或承租者能负担得起的价格出租。廉租房则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等方式为符合较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提供的住房。此外,公租房和廉租房的保障形式也不同:公租房不归承租人所有,不得转租、转让、赠与等;而廉租房则可以以租金补贴的形式提供给住房困难户,让他们到外面租房居住。
二、申请条件不同
对于上海,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也存在不同。对于个人申请公租房,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与本市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单位申请人必须是设立在本区的各类单位,符合特定条件的实体可以优先申请。对于廉租住房的申请,需要满足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申请人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00元,人均财产低于8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720元,人均财产低于88000元;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同时,符合条件的单身人士也可以进行单独申请。符合上述条件并具备特定情形的城镇居民家庭可以优先承租廉租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