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购房者接收房产时,必须要求卖方再次陪同实地查验房屋,以确认房屋是否有变动,是否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过维修改造,维修改造质量和水平是否令人满意,相关文件是否符合、齐全等,要进行仔细检查。只有在购房人验收房屋并签署房屋交接单、领取房屋钥匙后,开发商的交付义务才能算是完成。
即使您没有掌握上述专业的验房方法也不必担心,因为在您入住小区前,您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签订委托物业管理协议之前,已经代表您对小区内所有房屋进行了质量验收。在此,建议您了解一下物业管理公司有关《验收与接管物业的事项》的相关内容。此外,我要提醒您不要忘记国家对房屋交易的新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时,预售人必须向预购人提供《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商品房的保修期是指从购房人收房的当天开始计算的。具体的保修期限和范围如下:
①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②在3年内,屋面、外墙面的防水;
③在1年内,厨房和卫生间的防水;
④在1年内,地下室及管道渗漏;
⑤在1年内,内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和外墙粉刷自动脱落;
⑥在1年内,地面空鼓、裂缝、大面积起沙;
⑦在1年内,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
⑧在6个月内,灯具、电器开关、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损坏;
⑨在6个月内,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
⑩在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内,供热供冷系统设备。
对于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可以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