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而言,补充协议是在签署完房屋购买合同或认购书之后,由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商商议并制定的一份正式文件。
在此情况下,开发商不会提出任何对其不利的要求,因此,购房者必须清楚在补充协议中添加哪些条款,并拒绝那些不利于自己的条款。
为此,笔者建议购房者与开发商讨论以下几个事项,以确定补充协议的内容。
一、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写明:如果该协议内容与法规政策相抵触,则以法规政策为准。
二、要求开发商承诺其主体资格及相应批准文件的真实性。如果开发商作假,将视为违约。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开发商应退还所有已交房款(包括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三、要求开发商承诺所售物业及其对应土地面积未设定任何抵押或留置权。这旨在避免购房者无法正常行使产权。因此,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证实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出租、转让等情况。如果开发商无法提供有关证明或尚未处理好,购房者应慎重考虑。
四、将售楼书或广告承诺写入补充协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将开发商宣传资料或承诺资料中做出的各种诱人条件,如房屋使用率、公共配套设施的设置和建成时间、附带赠品等,确认并作为补充协议的附件。如果交付的房屋不符合上述承诺,则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中的有关违约条款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产权证明的确切发放时间。由于各种因素,产权证明的发放比较慢,但应注明一个合适的日期。开发商不能无限期地拖延发放产权证。
六、如果购房人选择按揭贷款,则应约定如果按揭不成,购房人采取的付款方式及具体处理方法。例如,可以明确写明:如果不能贷款不是由于买受人的主观原因,出卖人应退还所有已付房款(包括定金)。
七、在合同中补充一些未提及的税务和权利问题。例如:在房屋移交之前产生的所有税款由卖方承担。在房屋交付之后,产生的所有税款及应缴纳的管理公约费用由买方承担。
八、补充一些正式契约中未涉及的合同变更、解除条件以及双方认为应协商的其他事项。
以上八点是我们在签署补充协议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千万不要粗心大意地忽略这些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