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退还定金的问题
1. 买家通常希望支付较少的定金以规避交易风险。如果不得已需要支付较多的定金,买家可以通过其他资金方式来规避风险。
2. 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如果业主出售一套合同价为100万的房子,定金不得超过20万。
3.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卖家只收取定金然后反悔交易,应该将定金双倍返还买家。因此,卖方收取的定金越多,违约后的赔偿数额也会越大。(其他违约情况需要根据合同约定)
购房者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前,往往需要先交付定金,并与对方签订定金合同。但这种定金的约定对购房者来说极为不利,会让购房者处于被动地位。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购房者往往会违心地接受对方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图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违反了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回定金?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包括《民法典》、《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等。其中有几条规定涉及到购房者的权益:
1. 如果买家因自身原因放弃购买房屋或卖家违约,不卖这个房屋,那么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 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出卖人应返还定金。
3. 如果买卖双方对房屋买卖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出卖人应该全额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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