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新房或二手房时,很多购房者容易混淆合同中出现的金字。虽然这些金字相同,但是叫法不同,数额也有所不同。在购房时一共要支付四种金钱,你知道吗?
一、定金
定金也被称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买方需向卖方缴纳一定额度的金钱作为购房担保的方式。主要目的是约束双方的行为。根据《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如果买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卖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订金
订金也被称为预付款。当买方和开发商就房屋买卖事宜初步达成协议后,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这是一种单方行为,不具备担保债权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表明合同的成立。
通常情况下,当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平米单价以及总价款被约定后,买卖双方需要在一个时间期限内签署正式协议。预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但是,在合同未得到履行的情况下,无论哪一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
三、认筹金
开发商在正式销售房屋前,会通过一些活动让购房者缴纳认筹金,此款附带特定的购房权或优惠条件,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也可以从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
需要注意的是:认筹金没有法律效力。
四、诚意金
诚意金也被称为意向金。它通常体现在中介和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这是为了防止交易主体违反诚信原则而签订的诚意金条款。一般而言,缴纳此金后,它可以抵作房款。
需要注意的是:诚意金属于交易主体的自发行为,没有明文法律规定。
以上是关于定金、订金、认筹金和诚意金的内容。在签署任何协议之前,请细读合同条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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