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用户提出这个问题:在广州二手房市场上,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是解答:
(一)初步审核贷款资格
申请人需带上自己和配偶的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工作人员将根据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房屋价格、房屋竣工年限等初步计算可贷款额度和年限,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二)测绘评估
(1)购买方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所购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对交易的二手房进行上市资格审查和测绘。
(2)买卖双方需到指定房屋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三)发放贷款承诺函
(1)卖方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农行存折、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购买方及其配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公积金查询单、《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和申领《二手房贷款承诺书》,并在承诺书上签字盖章。
(2)在办理完《二手房贷款承诺书》的手续后,买卖双方需携带《房屋买卖契约》或《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合同中需注明划款到卖方的存折号码)、《评估报告》、《抵押贷款补充协议》等到贷款部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向申请人发放贷款承诺函。
(四)贷款受理
购买方需携带贷款申请材料(详见本材料反面《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到贷款部递交贷款申请。
(五)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贷款批准后,借款人应跟踪房地产交易中心产权过户情况。等待购买方缴纳税费后,借款人需带上交费凭证和相关材料(详见本材料反面《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贷款部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办理保险,提交抵押登记材料等。
(六)发放贷款
抵押登记办理后,贷款部应在收到《房屋他项权证》后发放贷款(每月23日至28日不划款)。申请人应按合同要求每月27日前将应还款金额存入还款卡内,以避免余额不足的风险。
(七)正常还款
贷款划款后当月27日(如果贷款划款日在当月27日之后,则在次月27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从贷款划款日起至该日的贷款利息(按日计算)。次月起开始还本付息,借款人应在每月27日按合同约定的月还款额归还贷款本息。
(八)结清还款
按合同约定还清贷款后,借款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撤押证明、《房屋他项权证》等,随后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撤押手续。
相关知识: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城镇常住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