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想要将另外一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手续。费用包括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但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想要将配偶的名字加入,则需要进行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程序,需要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办理房产证加名的手续需要提供多种文件,如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身份证、购房发票等,此外还需要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在有房无贷的情况下,办理房产证加名的步骤包括前往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准备好相关材料等,费用为110元手续费。如果有房有贷,则需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除了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还需要支付额外的100元或200元的费用。而未婚加名则需要交纳较多的费用,如每平方米2.5元的交易费、营业税、调税、印花税等,费用根据房产的市场价格计算。
总之,办理房产证加名的手续需要仔细准备各项文件,缴纳相应的费用,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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