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女士和梁先生都是二婚人士,三年前,他们结婚时,王女士带着10岁的女儿一同入住梁先生家中,此时,梁先生还在抚养自己和前妻所生的两个孩子。现在,梁先生已经去世,留下了三套房产和其他遗产。在处理遗产的手续时,梁先生的两个孩子提出财产应该平均分为三份,梁先生的亲生孩子各自一份,而王女士和她的女儿应该算一份,但是双方至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女士问,她在嫁给梁先生时,已经卖掉了外地房产,并且用这些钱和梁先生一起做生意和购买了一套房屋,那么现在,梁先生去世了,他的财产应该划分为四份还是三份?她的女儿是否应该独立享有继承权?
唐胜利律师表示,作为梁先生的合法妻子,并且王女士和她的女儿都在梁先生家中居住,因此,在梁先生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梁先生的财产应该由王女士和家庭成员共同继承,每个家庭成员应该平均分配遗产,一般来说不能多分或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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