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该文件详细规定了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请购买流程。
报名
开发商在进行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备案手续之前,会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公示项目包括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项目位置、套数、户型面积和销售均价等信息。
有意向购买房屋的市民,在公示期中可以按照普通购房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适用房、限价房轮候家庭需要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需要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并在开发商销售现场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核验
市住建委相关部门和开发商对购房人员资质进行审核。申请递交材料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审核结果将会公布。
在现场申报时,开发商将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以在自住型商品房资格审核系统中填写家庭信息,签署承诺书并确认打印出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市住建委和相关部门会在20个工作日内审核购房家庭的资格。购房家庭可以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上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家庭才有资格参加摇号。
审核之后,如果市民对审核结果有异议,他们可以在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建委申请复核。
摇号规则
自住型商品房摇号采用的是介于普通商品房开发商自行摇号和政府保障房摇号之间的方式。摇号将使用全市统一的摇号软件,并在市住建委官网和销售现场公示3天摇号结果。
自住房摇号软件采用双重随机设计思路。
第一,摇号编号随机。购房家庭将从3组随机4位数字中选择其一作为前缀,与资格审核系统自动生成的内部编号一起组成唯一的摇号编号,以消除报名先后对摇号结果的影响。
第二,种子号随机。现场将随机邀请6位购房家庭代表,每人随机抽取1位数字,组成6位种子号。摇号软件会根据种子号从通过审核的家庭数据库中随机抽取申购家庭,以决定购房顺序。
选房
摇号之后是选房和签约。市民可以在销售现场和市住建委官网上查看选房公告。开发商将在选房之日的前5个工作日确定选房时间、地点和批次。
优先池中的家庭会优先选房,而且每个申请家庭只能选择一套自住型商品房。
已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家庭放弃选房,或者已完成选房的家庭放弃购房的,将由未选房的家庭按照摇号结果递补选房。未按选房公告要求参加选房的家庭视为放弃。
购房家庭可以同时参与多个项目摇号,但一旦在其中一个项目中选中了一套房屋,其他项目中的号码将自动作废。
选房之后就是签约。开发商和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家庭的成员将不能再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如果是适用房、限价房的轮候家庭,他们会自动放弃轮候资格。
对于以隐瞒家庭信息、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自住型商品房的家庭,一旦查实,开发商将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且在5年内不能在本市购买住房。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