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最初选择了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办理公积金贷款,现在想改为等额本金,贷款去年已经办理,现在还能改变吗?如果可以,需要去哪里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除了在贷款发放的当月和每年的元月,还款方式变更可在其他时间进行。您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前往您所使用的公积金贷款银行所属的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到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以及分中心业务大厅办理变更手续。
问:我婚前购买了首套房并办理了商业贷款,已经还款一年多了。现在我想让配偶使用她的公积金来一起还商业贷款,是否需要办理房屋共有的公证书?
答:如果您和您的配偶没有公积金贷款,也没有使用其他房产进行提取,那么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一起还款,无需办理公证。
问:我户口在合肥,但是我的公积金缴存在武汉,我在武汉已经有一套房,同时在合肥也有一套房。我能否使用武汉的公积金在合肥再购买一套房?如果可以,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根据现行政策,您无法使用公积金在合肥购买房屋。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贷款额度、年限、房屋套数均遵循贷款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但是,缴存地和贷款地的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是合并计算的,对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人员,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此外,根据合肥限购的政策,异地公积金不可用于贷款。
问:我在芜湖缴纳公积金,但在户籍地合肥购买了房屋并办理了商业贷款,现在能否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
答:在合肥申请异地贷款,仅限于一手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问:公积金是逐年划扣的,每年划扣的金额是如何确定的?可以选择划扣的金额吗?
答:公积金逐年划扣的金额是根据您的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余额来确定的。每年按照您指定的日期进行一次划扣,将您账户上超过一百元的部分一次性扣除,您不能选择划扣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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