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收房产时,购房者应要求卖方再次陪同实地察验,看是否有所变动,是否按合同要求进行过维修改造,维修改造质量和水平是否满意,有关文件是否符合、齐全等,都应进行仔细察验。只有购房人对房屋进行验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领取房屋钥匙,开发商的交付义务才算全部完成。
即使您不了解专业的验房方法,也不必担心,因为在您入住小区之前,物业管理公司在签订委托物业管理协议之前已经代表您对小区所有房子进行了质量验收。您可以了解一下物业管理公司有关《验收与接管物业的事项》。此外,我们还要提醒您注意国家对房屋交易的新规定,即商品房交付使用时,预售人必须向预购人提供《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个文件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商品房保修期从购房者收房的当天开始计算。具体的保修期限和范围如下:
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②屋面、外墙面的防水为3年;
③厨房和卫生间的防水为1年;
④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
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和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为1年;
⑥地面空鼓、裂缝、大面积起沙为1年;
⑦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
⑧灯具、电器开关、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损坏为6个月;
⑨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为6个月;
⑩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国家还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可以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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