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起诉民事案件,需要准备以下文件:
1. 三个民事起诉状。其中两份需交给法院,一份留存于开庭时使用。
2. 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对于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3. 一份授权委托书。如果需要委托律师或他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 三套证据。其中两套需交给法院,一套留存于开庭时使用。
证据包括: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房屋产权证书(如果已有)、入住日期的证据(例如入住通知书、入住预算单、物业费发票、产权证代办费收据等,只要有其中一项即可)。
起诉的一般程序如下:
1. 立案。到朝阳区法院立案大厅,在窗口提交材料。经法官审核后会开具收费单,需前往农业银行付款,拿收费单到立案窗口外的窗口换取发票(有标识,附近有安检处)。回到立案窗口,将一张发票交给法官即可(其余需留存,以便查询案件进展情况)。也可在朝阳区法院下属的其他派出法庭设立的立案接待室立案,例如在慧忠里的大屯法庭和在酒仙桥的酒仙桥法庭,比较方便。
2. 接到法院通知,前往法院取得开庭或调解传票(有时会通过电话通知,但法院现在很少使用电话通知,一般要求前往法院取传票)。
3. 庭前调解。如未达成调解意见,将另行开庭。
4. 开庭。记得携带证据原件。开庭程序如下:法官宣布法庭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原告读起诉书;被告答辩;原告提交证据并发表意见,被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被告提交证据并发表意见,原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法官询问一些问题;双方辩论;双方最后总结意见。
5. 书记员通知,在法院取得判决书。
6. 如果对方不服判决,需等待通知,前往法院取得上诉状。如对上诉有书面答辩意见,还需前往法院提交。如果不想书面答辩,可告知法官,无需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如果自己不服判决,必须在取得法院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法院提交上诉状。
7. 接到二审法院通知后,前往法院取得开庭传票。
8. 开庭。程序和一审差不多。
9. 在法院取得二审判决。
10. 如果对方拒绝执行判决,需前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在一审法院即朝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 等待法院通知,前往法院取得执行款项。在此期间,需经常与执行法官联系,提供线索或催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