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有哪些限制?

二手房过户有哪些限制?

目前,房价飙升,楼市出现了长达多年未见的疯狂。许多手握资金的人们也不甘示弱,纷纷倾注自己的力量,加入了购房行列。然而,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只有等房产权过户完成后,房子才真正属于购房者,否则它仍然是卖家的财产。因此,在购买二手房时,要小心以下六种情况。

首先,卖家无法提供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无法过户,无法到房管局办理手续。只有房产证能证明房屋归属,如果买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将承担很大的风险,业主权利也无法得到保障。

其次,如果房子存在多个共有产权人,买房时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如果有共有人不同意,买卖将无效。即使过户已经完成,产权人后来追究起来,也只能退房。在过户时,必须要所有共有产权人到场签字,如果有人无法到场,双方必须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以尽可能降低毁约的风险。

第三,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购买被查封的房子有可能无法交易,或者支付的房屋首付款打水漂。房子被查封的原因很复杂,有恶意的也有无意的。这种情况很难防范。如果涉及诉讼房屋被保全,查封周期会很长,房屋被查封期间无法过户。

第四,未解除抵押的房产。现在房价高昂,不少卖家的房子都是贷款买的。未还清银行的贷款的房子称为抵押房,根据规定,必须是无抵押状态的房产,才能办理过户。因此,购买此类房子的买家需要先到银行办理解押(也就是赎楼)。如果房子还做了其他担保欠款,买家必须还清担保的钱,才能办理解押。

第五,产权因为违规搭建被冻结。如果房屋有违建,按照有关规定,在违建拆除、恢复原样之前,房子是不能买卖、不能过户、不能通过合法途径抵押贷款的。

第六,正在出租的房屋。我国法律原则之一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房买卖。即使房屋产权发生变更,只要租房合同还没到期,租客就有权力住在里面,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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