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开发商会陪同业主一同交房,但在交房时也需要注意一些地方,比如需要查看的证件和需要签署的协议等。
以下是业主在交房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三点:
1. 在验房之前,如果开发商要求交费或签署文件,业主一定不要答应。否则在验房时,业主发现的质量问题就只能自己解决。
2. 如果开发商提出代办产权证,业主可以拒绝,因为业主可以自己办理,交给开发商还需要支付代办费。
3. 验房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记下来,不能听信开发商口头承诺。在写明开发商承诺的解决时间后,业主才不会在开发商拖延后毫无办法。
在正常交房的过程中,业主还应该查看以下文件:
1.房产开发商必须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
2.开发商需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3.开发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
如果担心开发商逾期交房,业主可放心接收房屋而不用担心不能再追究开发商责任,因为:
1.接收房屋与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并没有先后顺序,购房者可在实际交房两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
2.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放弃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3.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受到诉讼时效限制,购房者应在开发商实际交房之日起两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
在验收房屋前,业主不要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或办理入住手续。因为”交钥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领取住宅钥匙后发现问题开发商只承担房屋质量包修责任,不需要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虽然交房的流程有些复杂,但只要理清步骤和重点,就不会出现问题。做好每一个注意事项可以避免在交房后才发现房屋质量问题而开发商不予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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