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认为只有购买房产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根据烟台市住房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符合以下15种情况之一的人都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
1. 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房屋的人;
2. 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人;
3. 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并租赁住房的人;
4. 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人;
5. 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人;
6. 离退休人员;
7. 出境定居的人;
8.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人;
9. 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的人;
1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
11. 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人;
12.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
13.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迁往外地(包括外地户口职工离开烟台的)的人;
14. 异地求学的人;
15. 失业2年以上的人。
以上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15种情况,大家可以申请提取相应的储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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