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新房让人感到很高兴,但在验房时千万别冲动,否则可能会掉进陷阱,后悔就来不及了。下面,我们将列出容易陷入的五个收房陷阱。
陷阱一:限时收房
开发商通常会在收房通知书寄出后的30天内规定收房时限。如果买家没有在期限内处理相关手续,就被视为已经交付房屋。购房时要留下联系方式,以免错过验房期限。如果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参加,可以书面形式托付亲朋或律师代为处理,并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另行约约时间,最好在书面文件中确认。
陷阱二:缺少收房证件
三书一证一表不完整,特别是无法查验《修建工程质量认定书》和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概括查验合格证,通常是由于楼盘未完全修建完成造成的。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买家可以选择不收房,但如果确实需要接收,必须留下相关文件,如住户验房交代表、验房记录表等,且文件必须注明未见××表等字样,并保存副本。
陷阱三:先签文件后验房
一些开发商采取先交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房的方式,以期让消费者先签收房认可书,再进行验房。一旦发现问题,买家会懊悔不已,而商家的责任也就大大降低。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补充条款写入合同中。如果最初合同没有相关规定,可以在每份文件上注明房内状况未看或屋内状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
陷阱四:巧立名目收费
尽管物价局已经对入住费的相关费用做出明文规定,但一些开发商在收房入住时仍然会利用各种手段,乱收费用。在收房时,买家必须要谨慎,不要交不应交的钱。如果必要,可以向物价局或房管局投诉,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陷阱五:疲劳战
一些开发商会在买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再验房,还会在不同地方安排各种手续,同一时刻接待更多的买家,最终让买家筋疲力尽,渴望早日结束。
但购房者不要被收房现场的人山人海吓倒,最好与开发商另约时间。如果无法再约时间,可以请多位家人或朋友一起协助验房,这样能更容易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