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书签了后不想买怎么办?

认购书签了后不想买怎么办?

在购买商品房之前,大多数开发商都会要求买家签订一份房屋认购协议书,以保证预留该房屋并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然而,有时候买家会在签署认购书后改变主意,那么该如何处理?是否能要回定金?以下是相关解答:

1. 开发商与买家签订认购书的原因

开发商需要与买家签订认购书的主要原因在于保证预留该房屋,并愿意与买家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买家不签署合同,将会对开发商销售造成影响并承担违约责任。

2. 签署认购书后是否能要回定金或订金?

如果是预付款性质的订金,只要当事人是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约定不予退还,就应依法执行。而定金则需根据数额大小进行区分:在总额的20%以内的定金,在买家自己不想购买的情况下,不能主张返还;超过20%的部分则可主张返还。

因此,签署购房意向书时需注意协议书采用的是定金方式还是订金方式,并了解是否有另有约定。

3. 如何要回定金?

虽然在认购协议书中支付的定金如果不超过法定比例20%是不可主张返还的,但实际上还有几种补救措施可以尝试:

(1)查看开发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如果开发商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无权出售该房产,可以协商退还定金或投诉举报。然而,认购书的签署仍然是合法有效的。买家需进一步了解协议中是否有规定购房人需在签署认购书后多少天内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网签合同。如果开发商未在约定时间内获得预售许可证,仍然构成违约,买家可以据此主张返还定金。

(2)审查认购书中是否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

如果认购书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买家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如果协商不成,由于责任不能归属于买家,买家可主张开发商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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