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对业主的生活非常重要,从小到花园的植物,到房屋维修,都需要物业服务的支持。因此,选择一个好的物业服务非常关键。
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达成的协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房屋及其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服务,由业主支付费用。
在物业管理企业接管物业后,由于业主的其他要求或环境的变化,可能会导致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再符合实际。此时,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应该商议并及时修改委托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变更的特点包括协商一致性、局部变更性和相对消灭性。要构成委托管理合同的变更,必须具有已存在合同关系基础、具有法律依据或当事人约定、具备法定形式合同的变更、非实质性条款发生变化等形式要件。
物业服务合同变更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是否明确规定了合同变更的内容。如果变更内容不明确,则可以从法律上推定为未变更。委托服务合同一旦发生变化,当事人应遵照新的内容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变更后的合同内容都将构成违约。如果合同的变更对一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害,则另一方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合同的解除是指由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等情况导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消灭,从而使合同终止法律效力。导致物业服务合同解除的事项包括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一方违约并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并经协商或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解除合同。
无论是当事人双方协议解除还是依据法律规定解除,解除合同都必须遵照一定程序。协议解除必须在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基础上,经过签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方可使解除行为生效。如果法律规定了特别程序,则必须遵守特别程序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合同应该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则根据履行情况,当事人可以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