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购房者购房后被告知需要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面对这样一项费用,大多数业主表示非常陌生。那么,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怎么算,什么情况下能提取使用呢?
一、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维修养护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而缴纳的基金。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该基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因此,在房屋产权变更时,维修基金也应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二、南宁房屋维修基金应该缴纳多少?
未配置电梯的物业,业主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的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数额为南宁上年度物业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已配置电梯的物业,为南宁上年度物业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7%。具体数额由市房产主管部门定期公布。目前,南宁市专项维修基金按照面积缴纳,约为55元/平方米—77元/平方米。
三、南宁市民缴纳维修基金的具体程序
业主需向管理机构提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登记表、房屋销售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业主身份证明等材料,领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单。随后,业主凭通知单到专户管理银行交存维修资金,并取得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款凭证。最后,业主凭交款凭证到管理机构领取票据。
四、二手房交易时,房屋维修基金是否要过户?
在二手房交易时,要注意房屋维修基金的过户。房屋转让双方需持双方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以及房屋维修基金存缴凭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原业主未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需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协商交存。
五、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
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分摊费用比例。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特殊情况下可使用,如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住宅需要大修或专项维修、更新时,业主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较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