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常用的话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父债子还等,表明了人死债不烂的现实。房贷就是债务的一种,必须按期还清。如果贷款人去世,继承人无法偿还债务,就只能变卖遗产来偿还。
1月18日,黄山中院公布了一个案例。几年前,在上海买房受限购政策影响的黄某,决定通过假结婚方式达到目的。黄某离婚后与朋友的妻子结婚,并成功地买到了房子。后来,黄某去世,无人偿还房贷,银行将黄某好朋友的妻子告上法庭。
然而,黄某的朋友妻子认为协议明确,房屋和贷款均归黄某所有,因此不承担还款责任。此外,黄某的原配也同意拍卖房屋来偿还债务。
网友们在讨论中集中于房子归谁就偿还贷款。但律师认为,法律上不存在假结婚这一说法。如果在领证期间贷款,贷款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必须共同偿还。如果贷款人去世,包括房屋在内的全部财产都将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参与分配。
尽管是假结婚,但法院仍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黄某和其现任妻子在离婚时签署了协议,明确该债务由黄某负责偿还,但该协议未得到债权人的确认,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其主张权利。
假结婚骗取购房资格不可靠,各地也已严防这一漏洞。如果没有这种情况,如果房贷人去世,银行有权要求其继承人承担责任,遗产需用于还款,配偶有义务还款。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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