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房屋后,许多业主并不立即进行装修。有些业主可能需要等待数年才开始考虑装修。因此,很多人会产生疑虑:如果不住在房子里,是否需要支付物业费?如果需要支付,是否有折扣?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关于物业费的七大误区,为您解决疑惑。
误区1:如果不住在房子里或者房子没有装修,就可以不交物业费。
正解:根据法律规定,当开发商通知业主验收符合条件的房屋交付时,该房屋已移交产权到业主手中。物业公司已经为该房屋提供了公共物业管理服务,例如设施设备养护、清洁绿化等。因此,无论房屋是否装修或入住,业主都需要支付物业费。
误区2:物业费应该从入住具体时间开始计算。
正解:物业费应从收房手续日期开始计算。如果业主违反约定日期拖延收房手续,物业费计算从开发商发出的收房通知书上注明的交房日期的次月开始计算。
误区3:没有签订物业合同就不需要支付物业费。
正解: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应按实际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支付相应费用。
误区4: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就可以不交物业费。
正解: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小区物业服务质量问题应由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督。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业主委员会可以直接与物业管理公司交涉,或按合同约定更换其他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小区管理。
误区5:如果居住的房屋被盗或淹水,就不需要交物业费。
正解:《物业管理条例》第47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保安秩序维护部门的服务内容不包括室内财产的秩序维护工作。物业公司收取的秩序维护费仅用于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日常巡视,并不管理小区内特定的人、财、物。只要秩序维护员的服务达到规定要求,物业公司就没有法律责任。
误区6: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就可以不支付物业费。
正解:开发商遗留问题是业主和建设单位之间的问题,而物业费用是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法律问题。业主拒绝支付物业费是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开发商遗留问题,业主应与建设单位协商处理,或通过物业公司代为协商。
误区7:如果物业公司没有为我们家提供服务,就不需要支付物业费。
正解:物业费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和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公司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和公共责任保险费用,以及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