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民政部发布通知称,除了处理与台湾和9个国家相关的公证事项之外,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结婚登记记录证明(即单身证明)。这项措施旨在为公众提供便利,减少开自证材料的麻烦,但由于公告发布后缺少过渡期和替代解决方案,反而给公众带来了不少麻烦。
因为这项政策,广州市民张女士无法获得单身证明,在买房过程中受阻,急得不知所措。她的家人在南沙看中一套房子并付定金,准备签约时,开发商表示房管部门要求提交单身证明,否则网签将无法通过。尽管民政部不再开具该证明,但其他部门是否能够出具类似证明呢?张女士问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但都无法开具这种证明。由此,她无法满足开发商要求,无法贷款,房子不能够过户。她认为政府应该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虽然民政部门不再提供单身证明,但相关部门仍需要该证明在房产交易中发挥作用,这意味着政府需要制定合理的过渡期和替代解决方案。在民政部门与其他部门协调好之前,政府应该给予过渡期,以便各方做好安排和衔接。
广州市公积金中心昨日发出通知,自10月13日起,单身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只需在结婚证或未婚证明项签署声明书即可,无需提供单身证明。各经办机构应在合理核查借款人资料的情况下,判断其婚姻状况,以保证借款人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和合规。
各区的操作手法不同,越秀区、白云区和开发区只需前往签署承诺书,而不需要提供婚姻证明,但天河区、荔湾区、海珠区和黄埔区则需要。南沙提供由居委会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来代替未婚证明,而从化区的操作较为便捷,只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和卖方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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