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合同规定了物业公司对已建成、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的各种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管理的方式,运用现代管理科学和先进的维修技术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经济的全方位服务,从而使物业达到最大的效益和经济效益。那么,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公司应该履行哪些义务,并享有哪些权利呢?
物业服务合同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规定,物业管理公司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制定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定的规章可以是综合性的管理规章,也可以是专项规章,如卫生公约、保安公约等。管理规章需要经过小区业主大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认可方可生效。这些管理规章不属于政府行为,只在小区居民范围内具有约束力,其性质属于团体自律性规章。
2.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和管理规章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既是行使权利也是履行义务。
3.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4.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要求管理委员会协助。管理委员会作为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代表,有责任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工作。对于小区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件,或者个别难以解决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情况向管理委员会通报,有权要求管理委员会按照管理规章出面协调和解决,管理委员会应当予以支持和协助。
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物业管理是多方面的管理与服务,物业管理公司本身不可能具备各方面的管理条件,因此根据管理项目的需要,一部分专项业务必须委托其他专营公司完成。比如将清扫小区衔道和清理垃圾、化粪井的专项工作,转包给清洁公司等单位或人员承担,聘请保安公司承担小区治安管理工作等。
7.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我国的物业管理开展不久,群众生活水平也还不高,不能像国外那样实行物业管理的高收费制度。但又不能沿用传统房产管理以收定支的做法,弥补经费不足的办法就是开展多种经营,以经营收益补充管理经费。
除此之外,物业管理公司还应承担下列义务:
1.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2.接受管理委员会和小区居民的监督。
3.重大管理措施应当提交管理委员会审议,并经管理委员会认可。
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只有物业公司很好的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赋予他们的权力与义务,才能使广大业主更好的享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