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不过户,法律风险大吗?

购房不过户,法律风险大吗?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依法登记,否则不会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因此在房屋买卖中,即使买受人已按照合同约定交纳购房款并入住,如果未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仍然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风险一:房屋遭恶意出售

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中,房屋价格不断上涨,导致房屋所有权人感觉之前卖亏了,因此很多人利用买主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漏洞,将仍在自己名下但已出售的房屋再次出售给第三方。如果房屋所有权人与第三方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况,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房屋买受人可以申请法院确认房屋所有权人与第三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房屋所有权人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第三方不存在恶意串通,仅基于房屋登记公示公信原则的信任并支付合理对价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那么买受人只能要求房屋所有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风险二:房屋遭法院查封

在二手房买卖中,房屋所有人因其他债务纠纷担心房屋被国家机关查封而急于将名下房屋转让。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房屋所有权人明知出售的房屋已被国家机关采取了查封等强制措施,合同一般认定为无效。因此,若给买受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房屋被查封出现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程中,并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仍未能办理房屋查封解除手续,那么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屋所有权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风险三:房屋无权处分

在房屋买卖中,为了节约时间成本和便于交易,房屋所有权人通常会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买受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必须审查代理人的权限是否包括房屋的处分权。如果代理人未获得房屋处分权却与他人签订了合同,事后也未获得权利人的认可或者获得房屋处分权,那么买受人与代理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被视作无效。在合同无效或撤销后,该合同所得物应予以返还;无法返还或无需返还的,应予以折价补偿。若一方存在过错,应赔偿对方所受损失。若双方均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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