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对于一般人来说,可能涉及到耗费大部分积蓄,尤其是在北京房价高昂的情况下更加困难。因此,在决定购买房屋并签订认购合同时,必须非常谨慎。那么,我们在签订新房认购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介绍一些注意事项。
先检查开发商的五证和两书是否齐全
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使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仔细查看合同和补充协议中双方填写的内容,确保权利和义务对等。
注意合同中的空白条款
开发商交给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常常包含许多空白的地方。购房者必须在签约前弄清楚,以免给开发商提供作弊条件。
签约前先交付定金
有些开发商要求购房者在签约前先支付定金,然后只给购房者一张收条。因此,购房者必须留意房屋买卖的支付方式是否合规,并在合同中规定支付的金额、期限、方式和违约责任等。
避免交房日期模糊不清
在签订合同时,避免使用不明确的语言,如水电气装修后、质量验收后等。必须明确指定交房日期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果不能按时交房。
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
包括:签约后要求退房;开发商售完房后要求更换房屋,未按期交房;面积变化超出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申请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新政策将导致购买无法继续等情况。
签约时注意房屋质量问题的约定
在签约时,认真研究《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并将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以上就是签订新房认购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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