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开发房屋
在一些农村地区,只要有一块空地,就可以建房子。这样一些未经批准、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单位,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土地进行房产开发。这些开发商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因此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也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这些非法开发商所建房屋价格便宜,吸引了一些人贪图便宜购买,但这种购买风险极大。
2、联合开发房屋
这种房屋是由有钱无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出资,与有地无钱的企业、事业单位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完成后,开发商分得的部分房产面向社会出售,价格通常低于市场价。但按照国家规定,这种房屋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因此,一旦购买,可能会遇到房地产权证方面的麻烦,而国家政策随时可能出台,没收这些房屋,那么将会得不偿失。
3、公益联建房屋
这种房屋是由地方政府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市民自愿参加,组成住房合作社,为解决社员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新建房屋有一定剩余时,向社会出售。因为这种房屋具有公益性质,享受许多优惠,而目前由于一些生活困难的人士需要住房,联建房市场非常火爆。但要购买这种房屋需要符合一定条件,不能随意购买。此外,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联建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购买后很难进入三级市场,因此很难转让。
4、集资联建房屋
这种房屋通常被称为集体房屋,一些学校、政府部门会组织这种集资联建房屋。这是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土地,与外部单位、个人或本单位员工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由于土地来源主要是企业通过减免地价或行政划拨非赢利性土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此类房屋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因此,一旦购买,很难保证权益。
5、集资合建房屋
这个名词可能对大家来说很陌生,其实这种房屋就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或小城镇建设等为名,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10多年前,这种房屋就开始采用集资建房的方式。需要强调的是,这些房屋大多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也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因此,购买这种集资合建房屋的行为按照国家规定肯定是无效的,购买后很难维权,因此要仔细考虑,不要轻易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