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竣工验收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竣工验收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竣工验收需要开发商提供一系列文件,包括《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涵盖所有分项备案,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实测面积登记表》,《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

1. 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施工单位检查了竣工工程质量,确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提出竣工报告。报告需由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和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委托监理的项目需由监理单位审核)。

3. 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 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需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6. 勘察、设计单位需对勘察、设计文件和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报告需由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7. 具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8. 具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 竣工与验收准备是指工程交付竣工与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项目经理部应全面负责建立竣工收尾小组,做好工程实体的自检,收集、汇总和整理完整的竣工资料,扎实完成工程竣工与验收前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

2. 需编制竣工与验收计划,并纳入企业施工生产计划进行实施和管理。项目经理部应填写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报验单,提交工程监理机构签署意见。

3. 需组织现场验收。先由工程监理机构进行竣工预验收,提出工程竣工与验收评估报告;然后由发包人审定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正式竣工与验收。

4. 需进行竣工结算。工程竣工与验收报告完成后,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之后确定工程价款。

5. 需移交竣工资料。移交竣工资料是工程项目竣工与验收阶段必须进行的细致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的工程竣工资料应齐全、完整、准确,符合有关规范。

6. 需办理交工手续。工程已组织竣工验收,承包人应与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解除现场管理责任。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0)
上一篇 2023年6月29日
下一篇 2023年6月29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