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期交付房屋
有时候,开发商会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屋,导致业主等待入住的通知。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催促下,仍然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未能履行,则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返还订金或支付的房款利息。
2、合同无效
如果开发商的手续不全,例如必须证件齐全才能动工或售卖,那么签订的合同就会无效。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如果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发生变化,要么因规划部门批准后的规划变更,要么因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那么开发商必须在变更确定后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可以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退房。如果开发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实测房屋面积与签约时测定的面积误差超过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回房款及利息。
5、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
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如果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影响业主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或者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如果觉得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6、房子产权有问题
如果房屋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经济纠纷等问题,购房人就有理由退房。
7、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的
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所售房屋质押给他人,或卖出房屋后再次将房屋质押,购房人可以维权要求退房。造成买房合同无效的常见原因还包括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且没有其他共有权人的书面同意,或者该房屋权属存在争议等情况。
8、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如果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仍未能办理,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9、按揭合同不能办理
如果按揭合同不能订立因不是当事人双方的责任而产生,购房人可以申请退房。
10、在建工程转让
开发商要转让在建工程时,必须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要求退房。
小结:
购买房屋不易,退房更难。但如果发生上述情况,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