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海淀法院就两起房屋买卖纠纷进行了解析。首先,一名买房者因卖方逾期不迁户口而起诉要求对方迁出户口,并支付违约金。法院认为,卖方应支付违约金,但鉴于违约金标准过高,法院最终判定卖方支付15万元违约金。其次,另一名买房者在购买房屋后发现前房主曾在该房屋内上吊身亡,因为卖方故意隐瞒该情况,导致合同违反了诚信原则并构成重大瑕疵,法院判决支持买房者的诉讼请求。
法院表示,购买学区房的买房者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迁出户口作为支付全部或部分购房款的条件,同时建议提前查询房屋内现有户口情况,购房时将户口作为决定是否买房的因素之一。在购买房屋时,买方可通过居委会、派出所、周围邻居、社区论坛等了解房屋情况,以免误买凶宅。如果发现卖方故意隐瞒房屋实际情况,违背了诚信原则,买方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补充条款,就凶宅问题约定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或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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