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自从5月18日以来,该中心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及提取范围,并增加了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业务。截至昨天,已经有5户公积金缴存人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金额达到了9539元。
为了防止骗提套取行为,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协管员会对职工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如果发现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合同、虚假费用凭证等违规行为,他们会责令其限期退回,并将情况通报职工所在单位。如果拒不退回或情节恶劣,管理中心可在住房公积金网站曝光其违规行为,暂停其提取和申请贷款的资格,并将其录入银川市住房公积金黑名单。
提取物业管理费需要提供身份证、房屋权属证书或购房发票,以及物业管理收费发票。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只能就一套自住房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本年度应付物业管理费用,每年只能申请一次。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缴存职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会即时办理,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应在受理申请3个工作日内办结。
需要注意的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只限一套住房;如果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就要优先还贷款;物业费则按物业公司正规发票上的金额提取。如果夫妻双方都要提取公积金的话,还需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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