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售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给买受人,并支付价款的合同。在房屋买卖中,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常常引发争议,有效性是买卖双方关注的焦点,有时候也会出现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本文将总结出购房合同无效的七种情况,一起来看看吧。
1. 无效合同: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活动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2. 无效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获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在获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下进行。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 无效合同:迫使一方当事人签定具有不利条件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一方当事人趁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4. 无效合同:以欺诈为目的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
指一方当事人通过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 无效合同: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买卖合同
在共有房屋出售时,在同等条件下,按份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在已出租的房屋出售前,卖方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然而,如果房屋所有人出售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或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要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6. 无效合同:违法预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开发商与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定为无效合同。
7. 无效合同:卖方转让未拥有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无法转让(包括买卖)。如果卖方隐瞒无证的事实或因存在违法建筑行为且已被有关机关确定,导致无法取得所有权证,这种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