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地区二手房网签和过户手续要求买卖双方提交不同的材料,具体要求与购房人是否为本市户籍有关。过户手续包括签买卖合同、申请房产转移登记、缴纳二手房交易税费、完税过户以及领证等步骤。由于北京地区二手房交易过户需要三次审核,因此在网签和过户时均需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本市户籍家庭需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拟购房人签署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等材料。对于非本市户籍家庭,还需提交暂住证、已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备查等材料。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买卖双方本人需到场,如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卖方在过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原件、网上签约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夫妻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土地证、产权证、原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契税发票、维修基金发票、银行贷款合同等。而买方需提交的材料则包括登记申请书原件、网上签约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夫妻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如是外地户籍的,还需提交暂住证、社保或纳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涉外房屋买卖双方,均需做买卖合同公证。外籍人士的结婚证明需到本国使领馆或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做鉴证,护照需翻译且做又名公证,台湾人士的户籍腾本需到海协会鉴证,港澳人的结婚证明需到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处鉴证。不同身份的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递交不同的身份证明。例如,本市居民需递交二代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居民须递交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而军人则需递交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需递交公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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