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流程
1.了解贷款知识→了解市场情况→评估个人购房需求→收集信息→注意看房事项→学习谈判技巧→确定成交价格→签订合同→支付定金→准备交易所需文件→进行房产评估→申请按揭贷款→支付税款→完成过户与首期付款→抵押房产并交清尾款。
按揭贷款条件
银行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
1.申请按揭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并提供真实可信的收入证明文件;
(3)申请贷款的年限加现有年龄之和不超过60岁;
(4)按揭房产有共有人的,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作为主申请人,并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其他共有人可以成为抵押人,共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按揭房产的使用年限和按揭年限之和一般不超过30年;
(6)借款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支付不低于房价30%的首期购房款;
(7)遵守银行的其他条件。
2.按揭贷款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包括:
(1)合法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人收入或其他能力证明:
A.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款流水;
B.外籍人士还需提供个人纳税单据、珠海的居住证明(港、澳人士除外);
C.个体经营者:除提供单位收入证明外,还需提供自有营业执照、银行对帐单(存款流水)或其他房产、汽车行驶证等可以说明借款人收入情况、供款能力的资料;
(4)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5)借款人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6)已支付不低于所购房产全部房价30%的首期购房款证明;
(7)该银行的通存通兑活期存折(个人结算帐户);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卖房者应提供的资料包括:
(1)个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等;
(3)售房屋的房产证明:有房产证明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没有房产证明的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
(4)该银行的通存通兑活期存折(个人结算帐户);
(5)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4.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贷款额度:高者可达所购房产价款的70%;
(2)贷款期限:最长30年;
(3)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住房贷款利率管理规定执行。
以上信息仅为参考,有关贷款银行相关人员会提供更详细的资讯。